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李明哲一审获刑5年 台湾各路人马纷纷表演

今天上午9点15分,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庭认定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明哲(左)听完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从法庭宣读的审判书中显示,对李明哲的这一判决主要的根据是,李明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同时他在这一案件中是“积极参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的相关条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看出,对李明哲的判决应属于从轻判决。

李明哲在法庭宣读对其判决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李明哲是在大陆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判刑的第一位台湾居民。

从今年3月至今,围绕李明哲一案,两岸媒体持续高度关注,台湾媒体更是不断大肆炒作,一些政客甚至将李明哲一案作为积累自己政治资本的好机会。因此,在台湾,无论是媒体还是政客名嘴,很少看到讨论李明哲究竟犯了哪些罪?具体的犯罪行为有哪些?而是一概往政治上扯,往两岸关系上扯。于是,一桩刑事案件在台湾就变成了一个政治事件。

如今的台湾社会就是这样,任何案件(包括岛内的案件)如果能往政治上扯对自己有利,无论案件的事实如何清楚,无论犯罪的证据多么确凿,也一定会用政治角度、政治立场来对待。尽量模糊原案件的本来性质,将社会大众的眼光引导到与己有利的政治立场上。最典型的要数陈水扁的贪污案,民进党及“台独”势力硬是将这个刑事案件扯到政治事件。所以,当民进党上台后,把陈水扁放出“保外就医”时,陈水扁好似“英雄凯旋”。

李明哲案件因为牵扯到两岸,因此,台湾媒体及各路政客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他们使出浑身解数,纷纷登台表演。

令人不齿的李凈瑜

李凈瑜作为李明哲的妻子,对于李明哲的命运应该是最着急,最希望李明哲早日回家的人。可是,自从案件发生以来,这个女人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像一个妻子,反而更像一个政客。她不仅在台湾将李明哲作为一个道具四处显摆,八方叫唤,以宣传自己的政治观点,甚至还炒作到美国以及多个国际组织。
【李凈瑜在首次庭审完后的表演】

其实,李明哲在大陆究竟做了哪些事,她全知;而这些事情在大陆是否犯罪她也一清二楚。但她为何要在关键时刻屡屡高调表演所谓“救夫”的闹剧?这些闹剧真能“救”李明哲?这些闹剧对审判李明哲究竟是利还是弊?从台湾媒体和知道内幕的人士放出的信息显示,她这样做绝非真是要“救”李明哲,而是彻头彻尾的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本。笔者在与台湾朋友讨论这些时,大家不约而同的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李凈瑜巴不得大陆把李明哲枪毙了,这样她在台湾就会成为英雄。走上与时代力量洪慈庸一样,踏着其弟弟洪仲丘的尸体当上“立委”!

因此,在李明哲案件过程中,李凈瑜是最令人不齿的人。

幕后老板施明德

一般人可能以为李凈瑜这些表演是因为她也是NGO人士,所以她是在坚持自己的政治理念。完全不是这样。李凈瑜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按事先准备好的“剧本”在演出。而这个幕后的总老板就是原民进党主席施明德。
【2015年施明德接受媒体采访为李登辉辩解】

今年4月19日,李凈瑜接受台湾媒体《关键评论网》专访时自己透露,施明德是她的老板。所以,人们看到李凈瑜在媒体面前向公众表演时,多数都有施明德的女儿施笳在场,要么做翻译,要么做陪同。这次李凈瑜来大陆也是由施笳陪同。
【李凈瑜4月19日接受媒体专访时披露施明德是自己的老板】

关注两岸问题的朋友对施明德并不陌生,除了他是曾是“美丽岛事件”的受害者,民进党第六任党主席以外,让他名声大噪的要数2006年反陈水扁的“倒扁运动”,他是那场运动的总指挥。也许大陆有些人以为他“倒扁”应该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其实不然。他“倒扁”有他的政治算计,在此不必多说。他的“台独”观点才是大陆应该关注的。

而在李明哲案件发生后,李凈瑜在公众面前所表演的每一次闹剧,施明德都是幕后总后台,他的妻子陈嘉君是执行导演,他的女儿施笳是监制。昨天陪同到大陆的正是施笳。据台湾相关人士透露,这次施笳陪李凈瑜到大陆,施明德及妻陈嘉君交待要完成如下几件事:一是为李凈瑜准备对媒体讲话的材料;二是协助李凈瑜在公众面前好好表现的“有骨气”;三是争取施笳能与李明哲见一面,以便将施明德的话传递给李明哲。
【今天推特上知情人士披露的情况】

施明德利用李明哲一案所做的这些只有两个目的,一是把李凈瑜捧成新型的政治人物,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立委”选举中,能占有一席,这样施明德的政治生涯可以得到更好的延续;二是为其现在只有18岁的女儿施笳积累政治资本。

可以看出,台湾的一些政客平日里振振有词的所谓“理念”“信仰”都不过是骗人的代名词,他们要的只是自己的政治利益而已。因此,李明哲犯罪如何,判刑如何,“救夫”如何都是假把戏。

民进党及其台湾当局的哀嚎

今天上午李明哲案件宣判完毕,民进党和台湾当局立即发表声明。

民进党的声明称:“民主自由无罪”,大陆“要尊重台湾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就必须正视台湾人民对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的坚定信仰。”
【台湾《联合报》报道的标题截图】

台湾当局的声明称:“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无法接受,也呼吁北京早日放人让李明哲尽速返台。”
【台湾《联合报》报道的标题截图】

从台湾跑到大陆,煽动大陆民众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鼓动推翻政府,这是民主自由?这只是传播民主理念?这种理念如果民进党认为是对的,你可尽在台湾充分表演,哪怕是像现在搞得台湾胡烟瘴气,民怨载道,大陆可以不管。但如果想把台湾的污垢带到大陆,甚至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大陆绝对不会答应。在大陆犯法必须依法惩处,在大陆犯罪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大陆的体制、法律、价值观绝不容侵犯。耍流氓在大陆没有市场!

更可笑的是,台湾当局为了对抗这次对李明哲的宣判,竟然还将原已初审通过了的所谓“共谍案”镇小江假释申请又驳回。这样的小动作对大陆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只不过是民进党当局的哀嚎声加大了点音量而已。

台湾社会和一些政客老是拿台湾的思维来考量大陆的问题,所以往往出现所谓的“估计”与现实相差甚远。

这次宣判前,有台湾专家分析判断,因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尊重台湾社会生活方式”,所以,对李明哲宣判会体现“尊重”。也就是说可能“手软”。但李明哲犯的可是在大陆“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与“尊重台湾社会生活方式”是两码事。如果这样的犯罪行为也“尊重”,那只有台湾社会时常上演混淆是非、黑白不分才有可能。在大陆不容出现。

大陆对待政治流氓一向不会手软,前一次陪同李凈瑜到大陆参加李明哲庭审的前民进党“立委”王丽萍,返回台湾后就在媒体上对大陆大放厥词,这次又陪同李凈瑜到大陆参加宣判,但在昨天晚上,在长沙机场被以注销了台胞证,当场驱逐出境。
【台湾《联合报》报道的标题截图】

看明白没?大陆惩治流氓的办法多着呢!

一桩刑事案件,让台湾各色人物纷纷登场表演,结果只是再次献丑而已。

民进党当局如果还执迷不悟,执意要走“台独”分裂路线,终有一天也会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这桩案件也给台湾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士是个警示:想在大陆搞一些违法的事情,到头来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文 I 兰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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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五年

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新华社长沙11月28日电  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创建“两岸牵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发展成员。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并逐渐成为骨干成员。同年11月,彭宇华将“两岸牵手”更名为“围观中国”。在与李明哲等人沟通后,彭宇华制定了近两万字的“梅花计划”,确立了建立政党、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终极目标,提出以网络为载体,建立覆盖全国的五级架构、2017年达到100万成员的阶段目标。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旭鹏、叶阳聪(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开会,确定成员分工,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2012年12月初,“围观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后担任该群的管理员、群主。2013年以后,李明哲等相继筹建多个QQ群组,成员最多时达2000余人。彭宇华、李明哲通过QQ群等撰写、转发诋毁、攻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书籍、视频等,煽动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两名被告人利用创建的QQ群,有针对性设定“围观”主题,组织群成员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炒作。李明哲还多次前往内地城市,参与当地群成员等人聚会,散布抨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并通过QQ空间、“脸书”、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并明确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
2013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彭宇华因与被告人李明哲等人产生矛盾等原因,逐渐淡出“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系列群。2014年2月以后,彭宇华停止了对相关QQ群的维护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推广和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计划、方法、步骤,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均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彭宇华、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彭宇华系首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加者。彭宇华、李明哲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彭宇华中止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彭宇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共30人旁听了宣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全程视频播报了庭审宣判实况。
宣判结束后,根据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家属的请求,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彭宇华、李明哲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视频(一)

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8天(1126视频)

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7天(1125视频)

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

馬曉光回應李明哲案:任何政治操作都是徒劳

國台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應詢表示,據了解,11月24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公告,定於11月28日上午9:15開庭審理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辯護律師依法通知了李明哲家屬。關於此案,我們已多次表明,大陸是法治社會,有關方面是依法辦案;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利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或詆毀大陸依法辦案、攻擊大陸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圖都是徒勞的。

纽约华人社团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6天(1124视频)

纽约华人社团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5天(1123视频)

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

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2天。


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2天。11月20日,纽约华人在雪莉荷兰大酒店前集会声讨郭文贵。他们高喊“郭文贵滚出美国”,“郭文贵大骗子”,“郭文贵欠债还钱”等口号。

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2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

  11月2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江天勇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并发布大量言论攻击、诋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国家法律制度。江天勇多次赴境外参加以推翻国家政权为内容的培训,向境外反华势力申请炒作热点案事件的资金支持。2013年,江天勇与一些律师发起成立了“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通过该平台以“维权”为幌子,插手、炒作国内热点案事件。2015年以来,江天勇针对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案件,通过肆意歪曲事实、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等方式,攻击和诽谤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6年10月,江天勇指使谢阳(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妻子陈桂秋编造了“谢阳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的系列文章,在互联网上进行炒作。江天勇还将前述文章及境外网站歪曲事实的报道大量转发,并鼓动他人转发,煽动民众对现行体制和司法机关的不满。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天勇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炒作热点案事件等方式抹黑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江天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能当庭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辩护人请求对江天勇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根据江天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江天勇家属、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共48人旁听了宣判。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对宣判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

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

纽约华人社团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11天(1119视频)


郭文贵指使他人销毁会计资料 非法拘禁


盘古氏公司高管、职员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非法拘禁案一审公开开庭

    2017年11月20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的高管、职员被告人马成、胜瑞刚、郭文存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告人赵广东、郭文存非法拘禁一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8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北京盘古氏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盘古酒店”)调查公职人员高消费情况时,被告人马成为避免会计账目被审查,经被告人郭文存同意并指使被告人胜瑞刚将北京盘古酒店的全部会计账目销毁。涉案财务资料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2446272442亿元。
    2014年3月9日19时许,郭文贵因怀疑被害人许照辉侵占其财物,经被告人赵广东、郭文存合谋,在济南机场将许照辉强行控制,将其带至北京盘古酒店,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50余小时。
    2012年11月22日,被告人赵广东、郭文存得知被害人黄峥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利于郭文贵的帖子后,经商议决定由郭文存打电话将黄峥从广州骗至北京。次日中午,赵广东、郭文存安排人对黄峥实施人身搜查、殴打,致使其体表多处淤青,逼迫其承认发帖一事并写下悔过书,当日18时许,将黄峥强行押至首都机场,乘坐当晚航班飞回广州。
    检察机关根据指控的事实,认为应当依法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追究被告人马成、胜瑞刚、郭文存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赵广东、郭文存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展开调查,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等形式进行举证,出示了相关书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成、胜瑞刚、赵广东、郭文存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四被告人均辩称系根据郭文贵的指使实施销毁会计资料或非法拘禁行为。其辩护人提出,四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胜瑞刚另有自首情节,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四名被告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对自己参与犯罪表示深深的悔意。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本案开庭前,法庭召开了由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案件审理时,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不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不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不申请重新鉴定,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表示,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利,并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表示感谢。

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纽约华人社团声讨郭文贵进入第97天


11月5日,纽约华人在雪莉荷兰大酒店前集会,声讨大骗子、大汉奸郭文贵。郭文贵涉嫌强奸、诈骗、行贿、洗钱、绑架等刑事犯罪,被中国警方通缉。